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新英体育app做好第五届理事候选人推荐及会员发展等换届筹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协助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开展第五届理事候选人推荐及会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推荐
依据2016年6月1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6〕第1号《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国家机关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在职干部一般不得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不含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申报批准,且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结合上述要求,第五届理事会组成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科级以上干部及专家学者,具体包括:省级语言文字机构负责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及县(市、区)教育局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负责人、语委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全省各高等院校(含市属)、中等专业学校(含市属)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负责人、学校语委办主任或副主任;市级语言文字培训测试机构负责人;获得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中小学校长或副校长;在语言文字和语文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专家、学者(含在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中贡献突出的退休人员)。
(二)常务理事候选人:从理事人选中产生。
二、个人会员申请
(一)入会范围
省级语言文字机构工作人员;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教育局、高等院校及厅属中专学校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负责人,语委办(测试站)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市属中专学校和县(市、区)的语言文字工作者;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语文教师、语言文字爱好者等(自愿申报)。
(二)入会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和较 强社会责任感;
2.拥护协会章程,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3.热爱语言文字工作,有志于从事语言文字研究与实践;
4.在本区域语言文字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上报要求
各部门、单位做好宣传发动,按要求推荐理事候选人及个人会员,理事候选人填写《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理事候选人呈报表》(见附件1),个人会员填写《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个人会员登记表》(见附件2)。
请各部门、单位于9月23日(周二)前将表格(WORD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490114514@qq.com。
联系人:李 琳 联系电话:0311-66617087
石家庄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教务处
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