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石家庄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生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可以办理毕业证明书,其效力与毕业证书等同。
一、办理前须知
1.学历证明书一旦办理,毕业证即失去相应效力;同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对证明书进行电子标注,原已注册的毕业证书即作废失效;
2.学历证明书只能办理一次,如再丢失,将无法补办。
二、准备材料及补办流程
1.本人申请及原毕业证书作废声明(须本人签字);
2.申办者登录石家庄学院学生处官网https://www.sjzc.edu.cn/xsc/下载并填写《石家庄学院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3.登录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同时上交同底版的电子照片(480*640,照片大小应小于40KB);
5.申办者需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提前发至邮箱liuxw@sjzc.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补证;
6.申请者于每周四持有效身份证件(委托补办的需提交:申请人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委托说明,以及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纸质版《石家庄学院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至学生处(大学服务中心101室刘老师0311-66617102)办理毕业证明书。
三、办理期限
补办毕业证明书时间从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起受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因毕业证书损坏补办毕业证明书的,原毕业证书将由学校留存。
寒暑假办理毕业证明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若学信网不能查询到毕业生学历信息的,需到学校综合档案室(行政楼505办公室)复印加盖招生部门公章并含有本人录取信息的当年高考录取简明登记表、大学期间学籍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证书领取登记表)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档案室公章。填写《石家庄学院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学生处核实相关材料无误后,办理毕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