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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0日  点击数:
 

石家庄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适应学校发展和教学管理的需要,科学合理地考核教师教学投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新英体育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的说明

(一)计算范围

教学工作量包括全校本、专科各专业培养方案内的理论课、实验课、实践环节教学工作量。

(二)计算单位

计算教学工作量的基本单位是“标准学时”,本办法计算公式中的L即为标准学时。

(三)教学班容量标准

1.一般专业,基本教学班为40人。

2.英语专业,基本教学班为30人。

3.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技能课,基本教学班为20人。

4.音乐技巧课,单人授课。

 二、理论课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任务含量:该课程的备课、主讲、辅导、答疑、作业、考试命题、监考、试卷分析、登统成绩、补考等环节。

合班要求:大学体育、综合英语、听力、英语口语、英语语音、第二外语、音、体、美专业技能课授课最多不得超过2个班,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教师教育理论课3个班合班授课,一般专业理论课和公共课2个班合班授课。

(一)一般课程

计算公式:L=计划学时×K1×B×C

K1——人数系数,见表1

B——补贴系数,见表2

C——重复课系数,重复课指同一教师同一学期教学要求相同、教材相同、学时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在不同的班级上课,系数为0.8,未重复系数为1

  1

 

 

 

学生人数

40-

49 

50-

59

60-

69

70-

79

80-

89

90-

109

110-

129

130-

149

150-

169

170-

189

190

以上

系数K1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注:单班开课受招生影响人数不足40,系数按1计算。

  2

序号

补贴课程

补贴系数B

1

双语教学(使用外语教材并50%以上课时用外语授课)

1.5

2

新开课(全校未开过的课)

1.2

(二)英语专业课

计算公式:L=计划学时×K2×B×C

K2——人数系数,见表3

B——补贴系数,见表2

C——同(一)。

  3

学生人数

30-39

40-49

50-59

60-69

系数K2

1

1.1

1.2

1.3

注:单班开课受招生影响人数不足30,系数按1计算。

(三)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技能课

计算公式: L=计划学时×K3×B×C

K3——人数系数,见表4

B——补贴系数,见表2

                 C——同(一)。

  4

 

学生人数

20-29

30-39

40-49

50-59

系数K3

1

1.1

1.2

1.3

 

注:单班开课受招生影响人数不足20,系数按1计算。

(四)音乐专业技巧课

   计算公式:L=计划学时×0.6×学生人数

(五)公共选修课

计算公式:L=计划学时×K4 

 K4——人数系数,见表5

  5

学生人数

30-49

50-79

80-119

120-159

160-199

200以上

系数K4

1

1.2

1.4

1.6

1.8

2.0

注:选课学生人数不足30,不开课。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实验课

任务含量:实验课的预做、主讲、辅导、实验报告批改、考试、登统成绩、补考等环节。

实验教师每人每次指导的实验组数以实验设备套数为依据,原则上要求基础或技术基础实验每组1-2人,专业实验每组2-4人,以满足实验要求的人数为分组依据。

计算公式:L =计划学时×(1C×N

C——循环系数,循环是指同一教师同一学期教学要求相同、教材相同、学时相同的同一个实验项目重复授课,系数为0.6

N——循环次数。

(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见表6

  6

序号

教学环节

计算办法

任务含量

1

实习

野外实习:

L=4标准学时×天数×(学生数/20

实习准备、全程现场指导、批改实习报告、考核实习成绩、撰写总结等。

集中实习:

L=3标准学时×天数×(学生数/20)×P1

P1值确定:市区为0.8,外埠为1

实习准备、全程现场指导、批改实习报告、考核实习成绩、撰写总结等。

师范生顶岗实习:

按一学期满工作量核算。

每县派驻一名带队(巡回指导)教师,带队(巡回指导)教师全职带队(巡回指导)时间一般不少于16周,任务包括:实习准备、带队(巡回指导)、批改实习报告、考核实习成绩、撰写总结等。

分散实习

L=5标准学时×周数×(学生数/40)×P2

P2值确定:师范类为1,非师范类为0.6

周数超过8周部分工作量减半。

师范类:审阅教案、听取试讲、非现场指导、批改实习报告、考核实习成绩、撰写总结等;

非师范类:批改实习报告、非现场指导、考核实习成绩、撰写总结等。

2

校内实训

L=10标准学时×周数×(学生数/20

准备、讲授、指导、评阅、评分等。

3

课程设计、学年论文

L=0.5标准学时×周数×学生数

4

毕业设计(论文)

L=10×指导学生数

拟题、指导、评阅、答辩等。